《工程伦理与学术道德》第四章习题

课后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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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题

1.舌尖上的农药

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称北京多个超市活鱼下架。虽然官方没有给出具体的解释,但很多媒体猜出此次下架或许又与孔雀石绿的滥用相关!孔雀石绿是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长期超量使用可致癌,无公害水产养殖领域国家明令禁止添加。
20多年前,很多国家把孔雀石绿作为“好东西”来推广,这当中有人发现添加了孔雀石绿的水产品不仅对鱼体水霉病和鱼卵水霉病有特效而且还能杀灭鳃霉病、车轮虫病等。但是随着孔雀石绿的广泛使用,欧美国家渐渐发现食用过用了孔雀石绿鱼的人普遍会出现生体不适的症状,上世纪90年代已确证了孔雀石绿具有高毒素、高残留和致癌、致畸、致突变等副作用,在加拿大1992年率先禁止使用孔雀石绿作为渔场杀菌剂,1993年美国FDA也规定了食用水产品中禁止检出孔雀石绿和隐性孔雀石绿,1993年在澳洲也已经明令禁止使用孔雀石绿。但孔雀石绿也是在这一年才正式引入国内,作为第一代的水产消毒剂,因为其高效,便捷又便宜,迅速成为了水产养殖户的必备法宝。
孔雀石绿在我国大行其道发展近20年后,越来越多的病例证实与孔雀石绿相关,于是2002年我国推出农业行业标准《NY5071-2002无公害食品鱼药使用准则》,明确的把孔雀石绿作为禁用药。然而,虽然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孔雀石绿”的使用,但很多商家为了牟利依旧选择铤而走险,甚至不惜冒牢狱之灾的风险。背后的原因离不开庞大的市场需求:因为中国人都爱吃活鱼,觉得越是活蹦乱跳的鱼越是新鲜,健康。而事实上让商家喂养“活蹦乱跳”的活鱼是相当困难的,尤其有些水产品要经过多天的跨省运输才能到达内陆市场,这个时候鱼要想活蹦乱跳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只要在集装箱里撒一把孔雀石绿,奇迹就会出现:那些奄奄一息或病怏怏的鱼立即变得生龙活虎。而且购买孔雀石绿也不需要任何相关的手续,现在价格也只要7元一大包,随手一搜就可包邮。这就更加助涨了孔雀石绿的滥用! 不明真相的人们到市场挑鱼还专门挑那些活蹦乱跳的鱼,这些添加了孔雀石绿的鱼的口感有时比那些普通的鱼还要好,所以买家更是执着于买活鱼。记者在采访天津塘沽区一养殖户时,养殖户表示从没吃过自己养殖的鱼,并称:“你说哪个鱼塘不用药?不用的话,还有活鱼吗?”天津滨海新区一鱼塘周围随处可见散落的药瓶。

其实活鱼养殖使用孔雀石绿早已是旧闻,近年来市场所售水产品中被检出孔雀石绿的消息却层出不穷,北京三季3批次淡水鱼被检出禁用药孔雀石绿。随后该三批次产品被要求下架、召回,国家食药监总局同期公布的不合格名单中,陕西、辽宁、山东共计10批次水产品也都被检出孔雀石绿。 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有商家违规使用孔雀石绿的新闻发生。20多年过去了,孔雀石绿却从未在市场上消失,隐蔽地被用于活鱼经营的各个环节。欧美发达国家是怎么对付孔雀石绿的呢?答案很简单:不吃活鱼。比如在澳大利亚这种四周都是海的地方,所有水产品基本都是以冷冻的形式出售,超市中完全不会售卖活鱼。然而在中国这一招或许不管用:第一,很多中国人还没有相关孔雀石绿知识的普及;第二,无论死鱼还是活鱼在中国市场都难逃孔雀石绿的“戕害”。有些商家为了让死鱼看起来健康新鲜,也会对这些死去的鱼下手,使用孔雀石绿后的鱼即使死亡后,鱼鳞也会闪闪发光,颜色鲜亮,仿佛刚死一般,消费者很难从外表分辨,这就大大增加了死鱼出售的概率。而没有加入孔雀石绿的鱼鳞早已没有光泽。人们仍能看到私人鱼塘无证养鱼、农药乱用、违禁药私用、上市销售无需检疫合格证等一系列的缺失问题及乱象丛生,这一定程度上也打开了人性恶源之处的潘多拉魔盒,道德沦丧,以至于鱼不聊生。

农药按其“功效”可分为:除草剂、杀虫剂、杀鼠剂、杀菌剂等。为了预防和治理各类病虫害、提高水产品、农作物产量,农药也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中。随之而来,各种不祥的征兆逐渐出现:莫名其妙的疾病不期而至,成群的鸡、羊、牛倒地而亡,孩子也会在玩耍时突然倒地,医生面对病人的新病症手足无措。

在农业上,常见的害虫有20几种,但我国生产的各色农药却有1000多种。据公布数据:我国每年农药用量337万吨,若分摊到13亿人身上,就是每个人2. 59公斤!这些农药90%进入生态环境,危害着人们的健康。

全球农业生产每年要使用约350万吨的农药,其中,中国、美国、 阿根廷占到了70%,其中,中国占到了世界农药使用总量的约一半。 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农药使用量为180.69万吨。《科学》根据2005-2009年的数据测算,就每公顷耕地上的农药使用量而言,美国使用2.2公斤的农药,法国使用2.9公斤,英国使用3公斤,中国使用10.3公斤, 约为美国的4.7倍。在过去的20多年里,美国、德国的农药使用量比较稳定,英国减少了44%,法国减少了38%,日本减少了32%, 意大利减少了26%,越南减少了24%,中国的农药使用量却增加了136.1%。农药使用量从1991年的76.53万吨,增至2014年的180. 69万吨。2015年产量达到374万吨,是世界最大的农药制造国和出口国。目前我国有2000余家农药生产厂。

据农业部的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的农药利用率仅为36. 6%,剩下的农药在以各种形式影响着其他动植物、水、土壤、 大气和公众健康。2016年,大部分蔬菜被检测出国家禁用农药克百威和氟虫腈,前者影响人类的生殖与发育,后者对人体甲状腺、肝肾具有高毒性,且能在人体内蓄积。若不讲究用药技术并过量使用,就会加重农药在环境中的残留,因此,提高农药利用效率和减少农药使用量也已经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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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

合理使用农药,可以有效地控制病虫害,消灭杂草,提高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在公共卫生和疾病控制等方面,农药在增加动物性食品产量、减少虫媒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生、控制人兽共患病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过量使用农药也会使害虫产生抗药性,降低农药的效果。此外,由于农药不被降解或很难被降解,就会导致环境污染和食品农药残留问题,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土壤污染,不利于作物生长,污染水资源。

第二题:

尊重原则:一种行为是否正确,取决于它是否体现了尊重自然这一根本性的道德态度。人对自然环境的尊重态度取决于我们如何理解自然环境及其与人的关系。尊重原则体现了我们对自然环境的首先态度,因而成为我们行动的首要原则。

整体性原则:一种行为是否正确,取决于它是否遵从了环境利益与人类利益相协调,而非仅仅依据人的意愿和需要这一立场。这一原则旨在说明,人与环境是一个相互依赖的整体。它要求人类在确定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时必须充分考虑自然环境的整体状况,尤其是生态利益。

不损害原则:一种行为,如果以严重损害自然环境的健康为代价,那么它就是错误的。不损害原则隐含着这样一种义务:不伤害自然环境中一切拥有自身善的事物。如果自然拥有内在价值,它就拥有自身的善,它就有利益诉求,这种利益诉求要求人们在工程活动中不应严重损害向然的正常功能。这里的"严重损害"是指对自然环境造成的不可逆转或不 可修复的损害。不损害原则充分考虑到了正常的工程活动对自然生态造成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应当是可以弥补和修复的。

补偿原则:一种行为,当它对自然环境造成了损害,那么责任人必须作出必要的补偿,以恢复自然环境的健康状态。这一原则要求人们履行一种义务:当自然生态系统受到损害的时候,责任人必须重新恢复自然生态平衡。所有的补偿性义务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如果他的做法打破了自己与环境之间正常的平衡,那么,就须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补偿义务。

第三题:

工程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在工程的设计、实施中不仅要对工程本身、对雇主利益、对公众利益,还要对自然的环境负责,使工程技术活动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面发展。对工程师而言,环境伦理尤为重要,因为他们的工作对环境影响很大。随着工程对自然的干预和破坏能力越来越巨大、后果越来越危险,工程师需要承担环境伦理责任,遵循环境伦理原则。工程师的环境伦理原则实际上是对工程师的行动提供了制度性的保护,因为如果工程师违反了环境伦理中的尊重原则、整体性原则、不损害原则和补偿原则,必然会因此付出代价,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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